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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水市道路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公告

发布日期:2023-04-03  10:32:47 来源: 浏览次数: 字体:[ ]

 

为全面落实依法治市办、河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道路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的有关部署和要求,衡水市交通运输局决定自2023年3月中旬至10月底前,在全市开展道路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现将专项整治重点内容和受理举报方式向社会公布,请广大企业和社会公众按照专项整治重点内容,实事求是地反映有关情况和问题线索。

一、专项整治重点内容

1、“逐利执法”问题。一是下达或变相下达罚没指标、执法数量考核指标、非税收入任务和违规设定最低处罚金额等问题。二是乱罚款、滥收费,对符合免罚条件的轻微违法行为进行处罚,治超工作中违规收取年票、月票,出售“路牌”等问题。三是违规设置电子监控系统等问题。

2、执法不规范问题。一是滥用自由裁量权,执法不统一,同案不同罚,对违法行为擅自修改定性,擅自降低或提高处罚标准等问题。二是随意性执法,随意设置路障、限高限宽设施,随意拦车、扣车,超期扣车、不规范扣车,违规收取停车费和放行被查扣车辆,滥用行政强制、证据先行登记保存措施等问题。三是选择性执法,只检查外地车不检查本地车等问题。

3、执法方式简单僵化问题。一是“一刀切”执法,对私家车同乘行为全部认定为非法营运,不具体分析违法行为而机械适用法条,违反规定越权管辖等问题。二是运动式执法,重要时间节点处罚力度明显加大,事后力度明显减小,日常检查松,专项行动紧等问题。三是过度执法,重复处罚、钓鱼执法等问题。四是重违法打击、轻人权保障等问题。

4、执法粗暴问题。一是对待群众“冷横硬推”,语言生硬冰冷,服务意识不强,工作态度消极,告知事项不完整,保障权利不到位等问题。二是重处罚、轻教育,以罚代管、一罚了之,“碰瓷式”执法,对高速收费站执行“绿通”政策指导、监管不力等问题。三是暴力执法,用拳脚执法、用言语恐吓,执法过程中拎摔、殴打、拖拉、辱骂当事人等问题。

5、执法“寻租”问题。一是徇私枉法,办理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向当事人收取或索要财物等问题。二是“放管服”改革落实不到位,对“带车黄牛”、非法中介打击不力,道路运输证件办理不便,增加货运企业和货车司机不合理负担等问题。三是执法辅助人员违规单独执法,与社会“黄牛”、非法中介勾结,违法收受财物,擅自放行违法车辆等问题。

6、其他行政执法问题。道路运输执法领域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

二、问题线索受理方式

(一)电话邮箱来信举报

受理举报电话:0318-2123459   

交通运输服务监督热线:12328

受理举报邮箱:hsjtzcfgk@126.com

来信来函地址:衡水市桃城区胜利东路319号,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邮政编码:053000。

(二)微信平台举报

为方便广人民群众反映问题,河北省交通运输厅在全省范围专门设置开放了“码上举报”渠道,平台二维码如下图所示,问题线索反应可通过微信扫描二维码方式,快速转至河北省道路运输执法领域问题线索举报平台,实名反映道路运输执法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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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道路运输执法领域问题线索

微信举报二维码

三、注意事项

1.受理时间。法定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受理来信来电截至日期为2023年10月31日。

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按照属地管理、归口负责的原则同步向社会公布问题线索受理方式。

2.受理范围。反映道路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的来电来信来访和河北省道路运输执法领域问题线索举报平台转交问题。其他不属于受理范围的问题,请依法依规向有关部门提出。

3.如实提供相关线索。反映问题应当实事求是,内容尽量具体详细,并提交相关线索和证据。倡导提供真实姓名、联系方式,以便调查核实有关情况。

感谢社会各界人士对全市行政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的关心和大力支持!

 

                              衡水市交通运输局

                                  2023年4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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