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河北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办法》和《河北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规程》要求,对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期间发现问题进行整改验收销号。
全市共检测出尾气超标车辆993辆,全部按要求进行强制维修、维护。
现予以公示,公示期2023年4月21日至2023年4月27日。
衡水市交通运输局
2023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