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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1年度出租车运营补贴资金分配的情况说明

发布日期:2022-10-03  15:10:14 来源: 浏览次数: 字体:[ ]

根据《河北省交通运输厅 河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2021年度河北省农村客运补贴和城市交通发展奖励政策实施方案的通知》(冀交财〔2022〕329号)、《衡水市财政局关于调整下达2022年农村客运补贴资金、城市交通发展奖励资金预算指标的通知》(衡财建〔2022〕232号)文件精神,结合2021年度衡水市区巡游出租车运营情况,制定分配方案如下:

一、城市交通发展奖励资金费改税补贴资金共计383.29万元。市区巡游出租车共计1324 辆,2021年实际运营15888个月,以实际运营月数为基数,计算平均月度运营补贴241.244元,发放单车年度运营补贴2894.93元。

二、城市交通发展奖励资金费改税补贴部分新能源巡游出租车运营补贴资金4.84万元。市区新能源巡游出租汽车5辆,2021年实际运营44个月,以实际运营月数为基数,计算平均月度运营补贴1100元/月,按照每辆车新能源运营月数发放补贴资金。

特此说明

                     衡水市交通运输局

                     2022年9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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